在大众创业、万众革新的号召下,愈加多的人投身创业大潮,以致私募发行股份的情形频繁出现。不少公司选择股东亲友、公司合伙人私募筹资金,但这是不是合法,可能不少人都不了解,由于现阶段私募发行募筹资金的对象没明确的规定限制的。
私募发行对象
在国内,对公司进行私募发行没很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股份发行都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规定,因此,现阶段私募发行还具备较大的空白模糊地带。
就私募发行的对象而言,法律法规同样也是没明确规定的。
一般有以下两种状况:
1、参照《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九条的规定: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拥有投资债券的独立剖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根据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因此,一般私募发行的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如特定的证券公司。
2、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公司私募发行(定向发行)对象的范围,包含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核心职员;
(3)符合投资者适合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应该注意的是,符合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能超越35名。
因此,现阶段私募发行的对象是是指特定的个人投资者,比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我们的职员,或者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发行的数目有限,依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人民最高法院司法讲解的规定,私募对象应该是特定职员或机构,且人数不可以超越50人,不然是非法筹资,需要遭到刑事处罚。所以如果有私募需要的,建议最好先行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防止“越界”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