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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有什么

www.ajudol.com 2025-06-25 劳动纠纷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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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劳动工伤 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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